来津工作******可领10万元,CFA、FRM、CPA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!

天津市发布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。根据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津党发〔2018〕17号)及《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》要求,现将开展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资助标准

给予引进的精算师,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

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、金融风险管理师(FRM)、注册会计师(CPA)、执业律师,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。

2、领取条件

2018年1月1日后,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(协议)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:

(一)具有精算师资格。

(二)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,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。

(三)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、金融风险管理师(FRM)证书。

(四)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》的专职律师(不含外省市派驻),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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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:

1.申报时间

2018年9月14日前进行电子版申报。

2.申报程序

(一)各区人力社保局、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按要求通知本区域、本系统资格型人才进行申报。申请人登录“海河英才”网(www.tjrc.gov.cn),下载并填报《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》,上传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天人力”)指定邮箱(cnthrgdrc 163.com)并抄送一份至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中心邮箱:tjbsqrc 163.com(两个邮箱务必同时发送,邮件内务必注明公司名称、联系人及电话)。注:中天人力前期只审核申请表内填写信息,审核结果不作为最终通过结果!最终结果以后期提交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及市人社局复核为准。

3.申报材料

(一)《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》;

(二)精算师证书、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、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证书或在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三)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。

(四)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,需加盖用人单位及各区人力社保局(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)公章。

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政策,是加强资格型人才引进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
财大CFA从政策中发现,对待高端人才,全国一二线城市分别从奖金、补贴、安家资助、落户、子女教育、项目扶持、保障服务等方面给予激励优惠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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